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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模式与权益管理创新研究

【信息来源: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21-04-06】

完成人员:吕 宾李 刚范振林张玉梅李 勇李 娜 朱勇原王 静杨景胜张 萌

完成日期:2017年1月6日

成果简介:

探索地勘新模式及权益管理创新是破除封闭思想观念、搞活体制机制、完善标准规范和工作方式、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的必然选择,是缓解国内资源供需瓶颈、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现实选择,是提炼基层找矿经验、构建常态化的地质找矿新模式、巩固找矿成果的内在要求。

本研究根据矿产资源勘查的经济技术规律,借鉴国外矿产勘查投融资模式和收益分配制度,分析了我国地质勘查模式和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提出了关于地质勘查融资和矿产资源收益分配的建议,主要成果和结论如下:

(一)在对地质勘查阶段划分和地质技术风险界定的基础上,探讨了矿产勘查风险投资市场体系的运行机制,包括投资主体、矿产勘查融资方式、投资客体与决策和矿产勘查投资退出方式,从而明确了矿业资本市场在风险勘查中的地位与作用,即矿产勘查融资的主要场所和促进矿产勘查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研究表明,矿产勘查具有阶段性。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在具体阶段名称和勘查步骤上略有些差异。矿产项目所处的阶段不同,其风险与不确定性因素各不相同,总体而言,越在前期,风险越大,越在后期,价值越高。

(二)概括与总结了国外矿业发达国家矿产风险勘查体制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并选取澳大利亚、加拿大等矿业发达国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切入点,分析矿产勘查权益的分配与调控监管制度。研究表明,现阶段,世界矿产勘查显著特点是商业性勘查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呈多样化趋势。除财政资金外,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个人资金、跨国资金都已成为商业性勘查的重要融资渠道,而且企业还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融资工具组合和融资工具创新来拓宽融资渠道。发达国家矿产勘查项目融资方式早已实现了以市场融资为主,矿产勘查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风险投资、债务融资和公开上市等。同时,由于政治体制、法律制度等差异,世界各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于资源财政收入的分配模式也有所不同,主要包括统筹分配、共享机制、分权制度和社区直接参与分配等四种。各种分配体制都有其适用范围,因此,各国的矿产资源财政分配制度要被接受并成功地加以实施,必须在尊重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背景以及历史传统等基础上,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分配体制。

(三)系统梳理和回顾我国地质勘查行业的发展历程,探讨地质勘查运行机制和特点,分析现行矿业权价款、矿业权出让收入、地勘基金等分配模式和比例,剖析现行地质勘查模式及权益实现形式存在的问题。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起步、发展和转折、全面改革与发展等三个阶段,产生了“麻栗坡模式”、“泥河模式”、“嵩县模式”、“锡田模式”、“新疆358项目”等一大批整装勘查模式,这有助于促进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加快企业的优胜劣汰和兼并重组,督促矿业企业更加关注地方利益。我国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实现了从“取之于矿,用之于矿”,到“取之于矿,惠及于民”的转变。

(四)建议探索建立地质勘查财政风险投资运行机制;成立矿业权交易所,提高融资效率;建立独立地质工程师制度;通过探矿权打包,分散风险;创新经营方式,提高项目成功率;积极鼓励与引导探矿权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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