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经济调节手段综合改革试点调查评价

【信息来源: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18-04-17】

任务来源:国土资源部

研究单位:市场室

完成人员:吕 宾 陈俊楠 李 刚 李 勇 范振林 张玉梅 王燕东 王 静 李 娜等

起止时间: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

主持鉴定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组织鉴定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鉴定日期:2016年7月15日

成果简介:本项目在对矿产资源税费和资源租金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基础上,按照理论分析、实践检验、制度评估与完善的逻辑顺序,探讨矿产资源税费的资源租金配置效应与制度优化问题。研究不但丰富了我国矿产资源税费的分析框架,同时回应了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保障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项目构建了以资源租金为基础的矿产资源权益金理论框架,提出了矿产资源权益金的实现方式,测算了采矿业的资源租金水平。研究结果表明,除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外,我国采矿业均存在资源租金,但2009年以后有所下降。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化,采矿业的资本回报率也将呈下降趋势。因此,应建立区域动态调整的基础权益金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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