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来源:国土资源部
研究单位:市场室
完成人员:范振林 吕 宾 陈俊楠 王 静 李 娜 相洪波等
起止时间:2013年3月至2016年4月
主持鉴定单位:国土资源部
组织鉴定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鉴定日期:2016年4月15日
成果简介:近年来我国矿业权抵押融资发展虽然很快,矿业权抵押的相关问题,在理论和实践及司法操作中相互交织,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法规,结合《物权法》等与矿业权人权益、规章制度、市场规则和监管服务这些内容相关的问题还不少,但仍有待解决及统一。最后提出建议改革推进矿业权抵押备案制度,集中体现在具有可操作性的三个方案,一是逐步废除矿业权抵押备案制度,实行自愿登记制度,并加强矿业权由抵押引起的实质转让行为的审查;二是出台过渡性管理办法,采用“备案(程序)登记(推进)并存”制度;三是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制定《矿业权抵押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