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蓝图,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部署多、任务重、要求明确,需要我们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共同推动宏伟蓝图变为现实。
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此,本报特开设“建言‘十五五’奋进新征程”理论专栏,邀请自然资源领域的专家学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谋发展思路、话工作举措,为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自然资源管理主要通过减排和增汇两条途径来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自然资源管理助推碳中和亟须信贷、债券、基金和保险等绿色金融政策工具的支持
◆自然资源政策制度要与普惠型碳中和金融服务相互促进、相互补位 ”
□ 张君宇 方菲 范振林 揣雅菲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自然资源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息息相关,能源转型、资源利用效能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及固碳增汇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都是自然资源助推碳中和的重要抓手。自然资源管理主要通过减排和增汇两条途径来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但成本高、技术高、收益低等成为堵点,亟须信贷、债券、基金和保险等绿色金融政策工具的支持和带动,核心就是要素配置、市场定价、风险管理、统筹调控和激励约束深度融合。
自然资源管理助力碳中和的金融路径方法
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对自然资源管理和金融业来说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次深化改革促进部门融合的重要机遇,通过发挥部门融合优势,建立健全碳中和金融服务工具产品,保障绿色低碳领域产业发展的基础资金和研发资金,进而促进产业低碳转型、激励低碳技术创新。
基于自然资源相关权益的绿色金融路径,是指借助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通过金融工具取得资金支持。在开展植树种林、生态修复等绿色项目过程中,以土地上的厂房、林木或土地使用权、林权等自然资源及相关权益为抵押物,通过绿色信贷等金融工具,筹集项目启动资金。这类绿色金融模式极大地缓解了当地森林衍生生态产业的启动资金难题,有力推动资源变资本,为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金融动力。
基于绿色科技发展推广的绿色金融路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专利等成果为抵(质)押物,从而实现相应的融资;另一类是尚未取得相应的技术成果,以预期经营收入或成果为贷款基础,进行类信用或纯信用金融融资模式。
基于碳市场的绿色金融路径,是在碳市场、碳交易等制度下,围绕碳排放权或碳排放配额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形成的绿色金融模式。常见的是碳排放权或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还有财产权信托、碳汇融资、绿色保险等其他金融模式。
碳中和金融泛指所有与碳中和有关的金融活动,既包括低碳金融,还包括转型金融、零碳金融、负碳金融等。面对碳中和带来的巨大融资需求,要找准自然资源管理和金融服务的切入点及重点,不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金融服务融合功能,精准、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地为资源产业提供碳中和金融服务。
发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与普惠型碳中和金融服务
碳达峰碳中和强调系统观念和因地制宜,是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共促、社会公平与民生福祉共创下的碳中和。自然资源在土地、矿产、海洋、水、森林、草地多个领域发力,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所需的各类资源供给,包括高科技与新能源产业、农业、矿业、林业、海洋产业等领域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其中大型企业因资金实力较强容易得到绿色金融的支持,而中小企业和个人则容易被绿色金融所忽视。普惠型碳中和金融服务能够弥补这方面的不足,该服务通过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增汇行为进行具体量化,赋予其某种形式的信用指标,并运用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市场交易等方式,构建一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正向引导机制。
因此,自然资源政策制度与普惠型碳中和金融服务相互促进、相互补位。一方面,丰富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金融产品提供产权类抵(质)押物奠定基础;探索和发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为设置生态类金融产品提供重要配套保障;完善市场化参与和盘活生态修复项目体制机制,保障企业和个人完成修复后的经营性激励政策,化解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和个人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时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协同发展,为生态修复、生态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的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将资源环境要素作为合格担保品,鼓励探索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探索资源环境要素回购、保理、托管等服务,支持资源的综合利用;探索推广金融支持林业碳汇、海洋碳汇项目的方式、途径,完善相关配套服务。
发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与定制型碳中和金融服务
近年来,我国在发展碳中和金融方面进行过一些探索,例如推出碳质押贷款、发行碳中和债券、发展碳基金等。但是,面对不同资源地区和资源企业的个性化融资需求,金融机构推出的产品很少。总结国内外碳中和金融产品实践经验,进一步细化定制型碳中和金融产品开发路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一是可以开发碳抵(质)押与资源资产、固定资产、企业回购、商业保险等组合的贷款。二是不仅可以探索发行低碳转型项目收益与债券利率挂钩的债券,也可以探索金融机构、企业发行低碳转型债券,还可以探索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发行国家低碳转型债券和地方低碳转型债券等。三是整合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生态资产,如部分生态旅游景区的门票收益权、优质生态农产品的未来销售收益权、林业碳汇项目的预期收益等,以这些生态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通过结构化设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四是可以开发“碳中和﹢ESG”信托、“碳中和﹢资产交易”信托、碳资产投资信托等。五是可以开发碳交易保险、碳中和产业保险、碳中和创新保险与产业低碳转型保险等。六是可以开发“碳远期﹢保险”“碳期货﹢保险”“碳期权﹢保险”等。七是可以开发碳足迹挂钩贷款、碳足迹挂钩债券、碳足迹挂钩信托、碳足迹挂钩保险等。
同时,完善好定制型碳中和金融服务的实施和保障机制。加强自然资源部门和金融部门的融合,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支持绿色发展的用地、用海、用矿要素保障作用,以及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满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的要素精准化保障和资金规模化支持需求。建立平台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和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精准度。加强部省融合,加强宏观政策与地方实际情况的衔接,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展精准性金融创新,形成定制型碳中和金融产品的创新路径。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平台提供生态项目融资需求发布、金融产品展示与匹配、生态产品交易信息、价值评估报告查询等服务。
发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与技术创新碳中和金融服务
尽管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有多种,但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到技术进步层面,还是要解决技术融资问题尤其需要满足碳中和“卡脖子”技术、“硬骨头”技术创新的融资需求。
随着碳中和目标日益迫近,减污降碳的难度越来越大,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设立低碳技术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势在必行。低碳技术创新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方式是由金融机构联合财政、国有企业等共同发起,吸收国内外资本加入。在需要融资时,该基金可以向金融机构发行有担保的碳债券,由金融机构运用所吸收的储蓄资金认购。低碳技术创新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该基金可以直接向低碳技术创新项目融资;也可以向其他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构成母子基金关系,可以控制很多基金开展低碳技术创新投资。其中,天使与创业投资基金“高风险、高收益”的经营风格,决定了天使与创业投资基金是低碳技术创新项目良好的融合。
在碳交易、低碳技术交易以及低碳天使与创业投资等的带动下,碳中和会加速全国统一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碳中和资本市场将会崛起,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金融支撑也会得到实质性的升级。
(第一、第三、第四作者单位: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第二作者单位: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长兴泗安镇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如画。陈海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