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法自然”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天人合一”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传统生态文化博大精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厦门实践”正是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中蕴含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仁民爱物”等精髓,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
作为传统生态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天人合一”思想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精髓。中国诸子百家思想主张中均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内核和精神标识,无论是对万物起源的想象性解释,还是对生命存在的必要性设想,都反映了先民们渴求与天地万物和睦相处的朴素理想,构成了“天人合一”生态伦理观的原始样态。
“道法自然”是指宇宙万物都要遵循自然的法则,人也要依循“道”的自然本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是人类唯一的正确选择,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以及政府管理中,都渗透着基于自然的保护理念。
“仁民爱物”,倡导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在“天人合一”的哲学范畴里,虽然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万物平等,但同时也承认人“兼乎万物,而为万物之灵”,人对万物有不可推卸的道德上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以仁爱之心善待世间万物。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将仁爱之心推及自然,把人类道德规范和情感引入与自然的互动过程,在利用自然的同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
此外,古代对于自然资源的人文经济价值也有朴素认知,已深刻认识到保护自然与维持生存的重大关系。
构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意义重大
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我们逐渐意识到良好健康的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障,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人类中心主义过渡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阶段,开启了生态文明的时代。在全球化的时代,不仅经济要全球化,更要全球人类共谋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既与“天人合一”思想基本一致,也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相符。新时代构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维护生态平衡,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强调人的关键地位,如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是对此的继承和发展。生态公平和发展,既强调横向空间维度上当代人的公平分配,也强调纵向时间维度上子孙后代的发展权利,任何人在使用资源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约束自己的负外部性行为。构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使生态系统功能和居民健康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使生态文明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享受绿色福利,是实现以人为核心的生态福利均衡的重要途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指人类应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取”“用”自然资源时,要有度、有节,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构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自然资源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可以促进经济绿色发展。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兴起,既满足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同时,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是建设生态文明,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中华传统生态智慧在“厦门实践”中的体现
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厦门实践”既是美丽中国建设、人海和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范,也是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生动案例。“厦门实践”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智慧,剖析中华传统生态智慧在“厦门实践”中的体现,有利于把握生态保护修复中所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理念,促进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厦门筼筜湖的生态修复治理是民之所盼,体现民生民意,也是当时人民群众的强烈诉求。厦门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好的资源环境全部留给公众,构建市民亲近自然的山海空间,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群策群力共建长效机制,实现美好生态环境全民共享。
系统观念,整体规划。厦门始终注重系统治理,全方位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鲜明体现了“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的整体观。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厦门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引入“多规合一”理念,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总体要求,合理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强化陆海交错带的规划管控,建立流域协同、区域协同的生态治理工作机制,促进陆海一体的空间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
因地制宜,尊重自然。从初始污染治理到生境修复,再到多要素的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厦门市因地制宜创新治理方式,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科学治理、持续治理,注重按照自然和经济规律办事,建设“大美自然”。在此基础上,厦门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全要素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平衡包容,和谐共生。作为中国海洋文化的代表,妈祖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蕴含着“立德、行善、大爱”的精神内涵,“和平、勇敢、友善”的思维理念,“平安、和谐、包容”的价值取向,与中华民族的性格高度契合。“厦门实践”同样也蕴含着这样的文化价值。厦门从“海域”到“全域”的生态保护修复实践,健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整体提升生态功能和空间格局,实现山、海、产、城、人相融共生,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传统生态智慧下的“厦门实践”,为破解海湾型城市生态治理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厦门实践”表明,立足资源属性,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提升发展质量,“碧海银滩”也是“金山银山”,“资源—生态—社会—经济”复合系统也能够可持续地良性发展;只有将传统生态智慧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汲取中华传统生态智慧的精华,将生态保护修复融入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强中国特色生态文化的互动传播,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作者单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分中心理事会秘书处(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