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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乌海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矿业权技术处史瑾瑾 科技处张所续】 【发布时间:2015-02-11】 【预览:

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龚明珠、副市长姜其和、国土资源局局长巴崖尔、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清一行四人到访我院,双方就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城市规划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并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会上,乌海市相关领导介绍了乌海市的基本情况及目前城市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表达了希望我院为乌海市转型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开展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和政策研究服务的愿望。

我院科技处贾文龙处长介绍了我院整体情况;国土资源规划所孟旭光所长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国土规划、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五年及中长期规划等方面为乌海市转型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重点实验室袁国华常务副主任建议乌海市要利用好“一带一路”经济战略,充分发展经济、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环境室余振国主任根据国家目前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为乌海市提出管理政策建议及项目规划建议;孙贵尚副研究员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重特大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相关建议;市场室吕宾主任介绍了土地宏观调控、土地制度改革以及土地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并就双方开展合作进行了交流;综合利用技术处乔江晖副研究员介绍了近年来发改委、财政部及国土资源部支持综合利用技术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典型矿山综合利用技术等。此后,双方就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

座谈会后,双方举行了《乌海市政府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共同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研究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我院付英副院长和乌海市姜其和副市长代表双方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研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政策、矿业权管理移动平台试点合作、土地资源管理政策以及矿产资源与矿业经济发展规划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并将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建设成为我院基层联系点。

会议由付英副院长主持,兰平和书记出席,我院科技处、规划所、市场室、环境室、矿权处、重点实验室等处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交流研讨。

座谈会现场

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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