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全体队员:
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1周年纪念日。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我院“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引导志愿服务队员在奉献中体现作为,在付出中提升境界,在实践中传播文明,从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促进职工道德素质和院区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为构建和谐院区发挥积极作用,院工会决定于3月5日集中组织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义务劳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劳动内容:对院区内的白色垃圾、烟头、宠物排泄物等进行清理。
劳动时间:3月5日上午8:30-10:00时。
责任分工:科研二组和机关组责任区域为西路1-11号楼家属区;科研一组责任区域为院区中路(含后花园、食堂、办公楼中心广场);科研三组和综合服务中心组责任区域为东路家属区至院办公楼南侧。
注意事项:请各志愿服务小组组长切实组织好队员参加义务劳动,8:15时在办公楼门厅领取工具。
院工会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