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经济研究院纪委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传达驻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通报,部署“五一”、端午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教育提醒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从相关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防微杜渐,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
会上,传达学习了驻部纪检监察组《关于中国自然资源报社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新玉违纪违法案的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给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再一次敲响警钟,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一定要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要切实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政治信念、思想作风、个人品行等方面做到无懈可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戒除侥幸心理和贪图小利的市井习气,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会议要求,各党支部会后要组织召开支部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传达有关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紧密结合部门和干部职工实际,举一反三,查风险、补漏洞。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会议强调,院属各党支部、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九个严禁”;纪检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有针对性地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会议由院纪委书记贺明玉主持,院纪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