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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2019年学术年会暨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天津成功举行

【信息来源:法规室 】 【作者:钱丽苏】 【发布时间:2019-10-22】 【预览:

2019年10月19日,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在天津市成功召开了“2019年学术年会暨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研讨会”。会议由矿产资源法学分会、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共同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承办。矿产资源法学分会部分会员单位、自然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相关院校、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及嘉宾、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和提交会议论文的作者,近80人参与了大会交流与研讨。我院领导出席了会议,政策法规室人员也参加了会议。

原自然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理事长张德霖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简要介绍了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自1981年成立以来的发展情况,希望此次研讨会通过“矿”和“法”之间的学科交叉和碰撞,更好地支撑和服务我国矿产资源事业的发展。

会议以主题报告和大会交流的形式,邀请了13位专家学者和律师作了发言。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李裕伟和付英、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李显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晨作了大会主题发言;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孟琪研究员、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办公室高级经济师韩继深、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旭升、内蒙古大学教务科研办主任曹宇、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小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冯文煦、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鹿爱莉研究员、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张应红研究员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与会代表重点就矿产资源法修订及相关配套法规建设、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本质、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改革、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修复等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交流,为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修法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为便于与会者交流研讨,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秘书处开展了征文,将收到的20篇汇编印刷成册,提供大会书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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