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本院新闻 > 工作要闻 > 正文

我院承担修订研究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获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

【信息来源:法规室 】 【作者:于银杰】 【发布时间:2019-06-04】 【预览:

2019年5月30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我院法规室承担了该条例的修订,自2016年开始,历时三年多,在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和充分研讨的基础上,通过对海西州矿产资源发展趋势及管理需求等方面的大量调查研究,结合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实际情况对条例作出修订。新条例增加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色矿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矿山企业社会责任、矿业权退出补偿、规划编制实施、地质环境保护义务、临时用地审批、执法资格措施、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内容;调整修改了采矿权审批登记及要件、矿产资源税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地质遗迹保护等内容;并删除了采矿权审批备案、边探边采的审批、矿产品特许经营等与上位法不相符或已取消的审批内容。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为自治州矿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X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