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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在京召开地勘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信息来源:学会办公室 】 【作者:张家义】 【发布时间:2018-06-08】 【预览:

为确保《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地质勘查单位顺利贯彻实施,财政部起草了《地质勘查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自然资源部意见。学会受自然资源部财务主管部门委托,征求地勘单位意见。

学会秘书处将《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印传给地勘行业涉及的地质勘查、冶金地勘、煤田地勘、有色地勘、核工业地勘、建材地勘、化工地勘等48个地勘单位征求书面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学会于6月5日,受部财务主管部门委托,组织部分省(区、市)地勘单位,就财政部起草的“地质勘查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与地勘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对地勘单位管理、会计核算的影响等进行了座谈,并征求意见。

会议由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赖文生主持,院副院长、学会副秘书长陈先达出席会议,财政部会计司、自然资源部财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分别作了相关情况介绍。与会代表就《地质勘查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并就地勘单位从《地勘会计制度》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过渡工作进行了研讨。

来自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相关部门人员和国资委、各省管理的地勘局(14个)、地勘单位(6个)等21个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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