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会议听取了《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章程》,选举产生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在随后召开的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及办事机构。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姚义川当选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付英当选常务副理事长,王崇敏、孙佑海、李显冬、杨虎林、张建华、南振兴、雷涯邻等7人当选副理事长。分会聘请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蒋承菘、著名法学家江平、著名法学家应松年担任名誉理事长;聘请陈富治、崔建远、陈小君、邓国平担任顾问。该分会秘书处挂靠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室。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法人代表、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院长出席成立大会并致辞。张新安表示,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成立,为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增添了新的力量,进一步壮大了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的组织队伍,也为更好地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和法律制度研究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平台保障。矿产资源法学分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学习、创新工作、强化交流、拓展服务,紧密围绕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管理核心工作,推进法学理论的实践应用和不断创新,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建设,不断推动以《矿产资源法》为核心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制体系建设,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姚义川理事长在讲话中指出,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建立是顺应新时代矿产资源管理新要求的需要,是凝聚矿产资源行业人才的需要,也是共享行业信息和成果的需要,有利于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开展更多有意义、有规模、有影响的社会活动,有利于交流思想凝聚共识,培养人才,有利于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和促进行业发展。他强调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面向未来,努力开创矿产资源法学研究新境界。二是坚持开放,不断提高矿产资源法学研究的凝聚力。三是求真务实,不断提高矿产资源法治服务水平,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做好决策支撑,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
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成立标志着国内首个全国性矿产资源法学学术组织正式成立。诚如分会常务副理事长付英所言,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成立,有利于推进矿产资源法治建设,支撑矿产资源立法与实践,有利于夯实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法学理论基础,是落实十九大依法治国方略,顺应新时代法治国土建设的必然要求。
大会邀请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付英、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冬、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厅审判长贾清林、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振华,就矿产资源法修改重点难点问题、矿业权法律关系和经济本质、矿业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解读、矿业案例解析等方面开展了学术交流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