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4-15日,部勘查司联合经研院在山东济南组织召开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政策措施研讨会,来自部勘查司、经研院、信息中心及部分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从事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与研究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经研院陈先达副院长到会指导并讲话,产业所所长方敏主持会议。
勘查司行业管理处朱义林就制定政策措施的背景和要求进行了说明,陈先达副院长介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阶段性成果及研究起草过程。会议认为,2017年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2017年第32号)制定的五点工作措施,初步勾勒出新时期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新体系,符合国务院文件要求,符合新时期行业管理实际。会议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及《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新时期地质勘查行业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策措施研讨稿的一些具体条款。
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