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经研院召开矿法修改工作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由付英副院长主持,张新安院长作了重要讲话。
付英副院长首先介绍了矿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研究过程、基本定位以及需要研究的问题,并指出矿法修改研究是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资源产权基础、落实矿政改革的主要举措,必须把握民法与行政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双重属性,处理好深化改革与继承发展、统筹协调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做好绿色发展、权益保护、政府监管等研究工作。法规室罗小民副主任汇报了矿法修改研究小组阶段性成果。
张新安院长充分肯定了院矿法修改研究小组前期工作,并认为矿法修改研究要加深对生态文明、矿业经济、矿业发展、资源产权规律的认识与理解,树立法律思维、培养基本素质、把握主要内容,提升矿法研究工作的法律意识与研究能力,做到问题导向、目标清晰、重在持续、取得成效。
院矿法修改研究小组成员参会并进行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