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至16日,由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钟自然带队,国土资源部、国家安监总局、水利部和国防科工局四部委组成的第4督查组对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分别听取了省政府及武汉、宜昌、鄂州、黄石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武汉地铁,三峡坝区、华西矿业、鄂州鄂钢公司、杨家湾尾矿库、三鑫金铜矿井下作业面,湖北东神化工有限公司等14个企业、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就督查的情况与省政府交换了意见。付英副院长作为督查组副组长,法规室孙志伟作为组员参加了此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