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部组织的矿政管理制度座谈会在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举行,汪民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部有关司局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研讨。本次会议是在去年出台的矿政管理组合配套“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矿政管理制度研究的重要会议。
在上午的会议上,经研院科研人员围绕矿产资源法修订、国外注册地质师制度比较借鉴、探矿权出让方式改革、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创新、总量控制制度的配套政策支撑、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矿产资源租税制度改革探索、非油气类矿业权使用费及最低勘查投入调整等内容作了专题汇报。
在下午讨论时,汪民副部长对经研院的矿政管理改革制度研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加强矿政管理制度创新提出要求。他强调,矿政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勘查开采管理本身就十分复杂,而且,在勘查开采过程中还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生态建设以及国家与地方、开采矿区与社区的种种利益关系等方面,更加复杂,管理更大。通过经研院的汇报和共同讨论,形成互动,统一、深化共识,把握矿政管理改革的脉络和总体原则,为进一步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新制度打下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汪民副部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认真梳理矿政管理中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以及地方的新实践;二是认真把握矿政管理中的总体原则,比如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三是研究中站位要高、谋划长远、超脱独立、全面客观,理清各方面的关系,同时,正本清源、比较借鉴,把握制度改革脉络;四是把握宏观、抓住重点、明确主线、纲举目张,抓住矿政管理的主线和重大问题,做好制度分析、流程分析和实体性分析;五是在研究过程中应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归纳出重大问题,由有关司局进行试点、探索,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研究,以此为基础不断研讨与探索。近期抓紧制定矿政管理改革研究方案,有关司局加强指导,经研院牵头,有关事业单位参与。
部有关司局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了研讨。

矿政管理制度研究座谈会

汪民副部长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