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0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宜昌市人民政府组织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专家,在宜昌对我院规划所承担的《远安县“中国生态磷都”发展规划》进行了审查验收。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孙亚,市委常委、副市长毛传强及省厅相关处室、宜昌市相关委办局和远安县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评审会。
《规划》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绿色矿山、和谐矿区、生态新城、幸福远安”的生态磷都建设模式。统筹协调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绿色矿业发展理念。专家组认为,《规划》依据充分、立意高远、思路清晰、定位准确、理念先进,体现了绿色发展和“三规合一”的理念,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创新性。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经研院副院长兰平和,院长助理、科技处处长贾文龙,规划所副所长刘天科、副主任强真及郝庆、强海洋等参加了此次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