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本院新闻 > 工作要闻 > 正文

产业所参加部勘查司组织的四川地区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产业所毛成栋】 【发布时间:2014-12-29】 【预览: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0]14号,以下简称《办法》),2014年12月23-27日,国土部地质勘查司组织相关专家赴四川省开展甲级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勘查司副司长孟海任监督检查组组长,成员主要来自部勘查司、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经研院等单位专家组成。四川共抽查了4家具有甲级资质的勘查单位,涵盖地质类高校和属地化管理的地矿、冶金系统的国有地勘单位以及民营勘查单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监督检查组在四川国土厅有关同志的陪同下,分别赴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调查院、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院、四川中通矿业公司以及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攀西地质队4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从资质能力建设、资质证书管理、地质勘查行为、地质勘查技术等方面,现场查阅了被抽检单位资质证书、技术人员、设备清单、地质勘查质量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结合近几年承担的国家社会项目对有无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行为、有无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实际查验。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地质勘查资质的运行维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是地质类高校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虽然成立了地质调查院,但在实际运作上,多数技术人员和设备分布在高校的不同学院里,没有独立运行;二是部分技术人员职称证件的书写和印刷不是特别规范;三是部分地勘单位租赁设备仅为申报资质,而实际承担项目时却不使用;四是设备发票抬头和使用设备单位不完全一致;等等,同时监督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对地质勘查资质的管理、标准制定以及监督方式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为下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奠定了基础。 

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进行,并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到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经研院产业所勘经室高兵副主任、毛成栋参加了本次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组听取成都理工大学汇报

监督检查组与省厅对接

X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