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由我院协助部规划司编制完成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第11次部长办公会审议。近期,《规划》将在修改完善基础上抓紧会同相关部门,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
会议由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会议指出,《规划》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与矿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主要明确国家在今后一段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与发展方向,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领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行为。《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会议就《规划》编制后续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抓紧做好规划报批工作;二是加强对地方各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地方全面落实全国规划的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提高规划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指导省、市、县同步做好规划数据库建设,逐级汇总形成全国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信息平台,并纳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支撑服务矿产资源管理。